2005年4月3日

裝備保管人制度。

我覺得國軍的裝備保管人制度在現在來說,是一種很不實用的制度。

本意是好的,所有裝備有一個人負責,
維修保養由同一個人做,有問題也找他。
但是或許是在精進案的影響之下吧,現在保管裝備的人,
有可能跟裝備一點都沒關係。
裝備不是他在用,也沒學過裝備該如何保養,
莫名其妙的就被分配到裝備。

本來的想法是,車子由駕駛保養,
自己總是最知道自己的車子哪邊有問題。
自己保養的車自己開起來也會比較知道哪邊有問題。

但是現在,一但要派車子出去,在駕駛不夠的情形之下
,就是跟別的連隊要支援駕駛。
他哪會管你的車子撞壞了誰負責阿。

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想的比較糟,不過目前我是這麼想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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