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1月18日

矛盾。

我總是希望有很多人來看我的Blog,最好還可以留個言或是什麼的,讓我知道有人來看過。雖然寫文章不是為了別人而寫,但是總是希望有人可以說說他對同樣一件事情的想法。

但是要人家常常來看,甚至天天來看,你也得要有東西給人家看,不然訪客來看到你的blog沒有改變,他下次就不一定會再來。我承認我不是一個多產的寫作者,也不像lagauche那樣總是可以寫出頭頭是道的長篇大論。我總是追尋著所謂的靈感,有靈感的話那就好說,文字可以如湧泉一般從我的指下流洩出來。如果沒有靈感又要硬寫的話,那就好比在廁所裏面努力了半個小時,卻一點下落也沒有。

少有產量的blog要怎麼樣才能吸引人氣呢?我的文章並不有趣,版面佈置的也不華麗,更不會畫一些可愛的小插圖來吸引觀眾。更別提帥哥自拍照了,因為我連帥哥的一點點邊都沾不上。

所以,我應該增產報國,努力的多寫文章,在靈感出現的那一瞬間努力的捕捉。但是我的靈感又總是出現在一些莫名奇妙的時間與地點。例如正在掃墓看著遠方的芒草時,或是看著自助餐老闆娘找給我的油膩十元之時,又或是坐著車看見路邊的垃圾堆以及上面飛舞著的蒼蠅時。這些時候要怎麼把出現的靈感緊緊的抓牢呢?

隨身帶筆記本?好主意,不過那也得我找得到我的筆記本跟筆放在哪裡才行。帶著NoteBook到處跑?NB一台可是不輕阿。迅速寫入手機備忘錄中?手機輸入法根本就不叫迅速。

唉,我的網站還是維持冷清吧,直到我買台高級相機學lagauche去當怪叔叔看會不會改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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